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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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法治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

来源: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:2026-04-01 点击数量:

各部门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,全面深化依法治校,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司法厅《关于开展2026年全区“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”优秀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优秀法治宣传作品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

二、活动时间

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。

所征集作品的创作时间要求:2025年8月1日(含8月1日)后完成创作的作品。

三、参赛作品要求

(一)作品内容

1.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;

2.宣传宪法、民法典、党内法规及国家安全、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;

3.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;

4.围绕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落实,宣传各行业、各领域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;

5.宣传反网络诈骗和反有组织犯罪相关法律法规;

6.宣传领导干部、青少年、农牧民、老年人、网民、新就业形态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。

(二)作品类型及格式要求

1.视频类

三微类:微电影(15分钟以内);

微视频(5分钟以内);

微动漫(5分钟以内);

音乐MV类:原创音乐视频作品(5分钟以内);

AI动画类:使用AI制作工具制作的动画作品(3分钟以内)须备注AI作品,不得使用其他版权形象改编;

视频格式要求:MP4或MOV,分辨率1920X1080(高清),视频为横屏。

2.图片类

摄影作品:纪实摄影、艺术摄影;

漫画作品:单幅漫画、多幅漫画(系列);

其他图片作品:海报、长图等;

作品文件大小1M以上,画质清晰。

(三)参赛要求

1.参赛作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。紧扣活动主题,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,适合新媒体平台传播。

2.不涉及国家机密,不含有涉及色情、暴力、封建迷信、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。

3.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不得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。如作品音乐、画面等含有非原创内容,必须在片尾字幕标明来源。摄影作品如进行过后期处理,须同时提交原始图像。

4.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征集类型及格式要求。

四、报送流程

(一)各部门负责作品征集的组织发动工作,通过汇总筛选后,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,经汇总初评后统一报自治区教育厅。

(二)所有申报作品统一用:“作品类型+作品标题+报送部门”格式命名,如“微电影+《法治》+党委宣传部”。

(三)所有报名作品须填写优秀法治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(原创签字扫描件,附件1),各部门负责填写优秀法治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汇总表(附件2),以上两表和作品于5月15日前一同发至宣传部或上传至百度网盘。

(四)投稿方式:

1.文件较大的作品上传百度网盘,网盘链接发至宣传部任丽企业微信。

2.报送联络人:任丽 0470-3103035。


党委宣传部 

2026年4月1日